2025 年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全年共开展 3 个批次,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 7 月 21 日、8 月 30 日和 9 月 30 日。
不过,不同地区还有各自具体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例如,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察哈尔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 2025 年 7 月 4 日;第二批 2025 年 8 月 15 日;第三批 2025 年 9 月 15 日。赤峰市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分批次向市科技局推荐上报的截止时间分别为 7 月 14 日、8 月 15 日和 9 月 15 日。企业向所属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
企业需要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虽然具体的条件内容在本文中未详细展开,但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诸如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活动、产品(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归集、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在进行自我评价时,要全面、细致地审查自身情况。比如在知识产权方面,要确认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在研发活动上,要梳理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要求等。
申报企业需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登陆。平台网址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如果企业已经有账号,可以使用原 18 位信用代码账号登陆。
登录平台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且要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至自治区认定办。已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若企业名称发生变化,须先完成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属的旗县市区、察哈尔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审查主要查企业申请认定材料是否合规并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包括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活动、产品(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归集、人员等,具体内容参考《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审查表》(由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填写并上报)。
各旗县市区、察哈尔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推荐,将推荐函和《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光盘一式六份,于批次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申报企业须对自身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企业要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申报资料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强化属地管理,对申报企业信息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各旗县市区、察哈尔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总之,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申报工作,确保申报的顺利进行。同时,各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履行好职责,保障申报工作的公正、公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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